本報訊(記者米娜)為激勵黨員干部干事創業、擔當作為,彰顯向誣告者亮劍、為清白者撐腰的鮮明導向,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公安廳現將7起懲治誣告陷害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張某誣告哈爾濱市道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武某某案
2023年4月,哈爾濱市道里區居民張某因對哈爾濱市道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答復不滿,通過自媒體平臺發布武某某涉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信息。經查,張某反映問題不屬實。2023年8月,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認定張某構成誣告陷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張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二、劉某某誣告依安縣解放鄉興業村村委會主任秦某某案
2023年1月至3月,依安縣解放鄉興業村村委會副主任劉某某(中共黨員)為使秦某某不能如期轉為中共正式黨員,無法參與村黨支部書記競選,并受到責任追究,冒用他人名義舉報秦某某入黨材料非本人撰寫、酒后威脅村民問題。經查,劉某某反映問題不屬實。2023年9月,依安縣紀委認定劉某某構成誣告陷害,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給予劉某某黨內警告處分。
三、張某某誣告寧安市森林公安局原副局長張某某案
2016年2月至2023年8月,寧安市東京城林業局居民張某某因對寧安市森林公安局辦理其舉報呂某某違法犯罪問題處理結果不滿,多次舉報該局原副局長張某某收受賄賂、包庇呂某某問題,并在紀檢監察機關向其反饋所反映問題不屬實后,繼續實施舉報行為。2023年8月,張某某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寧安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并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四、張某某誣告佳木斯市原永紅區人民法院法官王某案
2023年1月至9月,佳木斯市向陽區居民張某某因對王某判決其房產糾紛案敗訴不滿,多次舉報王某收受案件雙方當事人賄賂問題。經查,張某某反映問題不屬實。2023年9月,佳木斯市公安局向陽分局認定張某某構成誣告陷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張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五、趙某某誣告鶴崗市公安局興安分局民警賀某某案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鶴崗市興安區居民趙某某因對賀某某辦理其被傷害案的結果不滿,多次舉報賀某某徇私舞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并在紀檢監察機關等相關單位向其反饋所反映問題不屬實后,繼續實施舉報行為。2023年6月,鶴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認定趙某某構成誣告陷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六、田某某誣告安達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副大隊長張某某案
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安達市居民田某某因對張某某辦理其尋釁滋事案的結果不滿,多次舉報張某某徇私枉法、報復陷害問題。經查,田某某反映問題不屬實。2023年8月,田某某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安達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并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七、韓某某誣告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衛生健康局局長韓某某案
2023年6月,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韓某某因在工作中與該局局長韓某某產生矛盾,為使該局局長韓某某調離該單位,舉報其違規核銷資金問題。經查,韓某某反映問題不屬實。2023年7月,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公安局認定韓某某構成誣告陷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韓某某作出罰款處罰;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監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相關規定,給予韓某某政務記大過處分。
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將持續強化對誣告陷害行為懲治震懾,狠剎誣告陷害歪風邪氣,弘揚向上向善新風正氣,旗幟鮮明為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黨員干部撐腰鼓勁,推動廣大黨員干部真抓實干、奮發進取,奮力開創黑龍江高質量發展可持續振興新局面。